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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.
2017-12-01
離職者常犯的6個錯誤

 

  1.直到最後一刻才遞辭呈  建議--雖然《勞動基準法》的預告期並非強制性規定,但離職前30天提出辭呈仍是一般

 

     性通則。年資愈久或職位愈高,更應該提早告知離職決定,讓公司有足夠時間進行職務交接。

 

  2.只用一封email「告知 建議--有些人對離職一事覺得難以啟齒,乾脆以電子郵件或簡訊代替。但離職不是自己

 

     的事,更牽涉部門和公司運作,主管也會想知道真正原因及目前手上業務狀況,因此,面對面的溝通不僅是禮貌,

 

     也有其必要。對主管來說,只用email遞辭呈,像公文往來,只是「知會」,等於關掉對話空間,因此最好還是和

 

     主管約時間親口說明。

 

  3.沒用心做好職務交接   建議--有些人遞出辭呈後,心就不在工作上,職務交接也不徹底。包括:

 

    X 沒把手上專案進度和遇到問題如實交接,等離職後,接手同事才發現專案根本沒完成。

 

    X 沒說明工作的特殊情況,使接手同事日後不知如何處理。

 

    X 交接時保留know-how,不主動提醒,認為這是自己摸索出來的,接手同事也該靠自己。

 

    X 離職後,就再也不理會原公司接手同事的請教。

 

  4.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,批評現在公司或老闆   建議--遞完辭呈,不管是開始一吐怨氣、抱怨公司規定和主

 

     管,或是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,像是員工福利有多好等等,這些行為都會影響同事的士氣。一旦傳到主管耳

 

     裡,若是日後有同業來做背景調查(reference check),主管怎麼可能幫忙說好話?

 

  5.挖同事一起跳槽   建議--當同事知道你要離職,有時候會詢問新公司情況,甚至請你幫忙引見。這時要小心處

 

     理,因為如果同事因為你而跳槽到同一家公司,最後主管一定會知道,即使並非你主動挖角,帳也可能算在你頭

 

     上。有些金融業主管跳槽時,把整個部門都挖走。帶著昔日班底一起共事固然有方便之處,但新東家一樣可能心

 

     懷芥 蒂,擔心今天找了這個人來,明天他也可能帶走整批人。

 

  6.離職後投訴原公司   建議--剛剛就業、對行業特殊性還不夠了解的社會新鮮人,特別容易犯此錯誤。如果對公

 

     司的制度有疑問或不滿,最好還是先請教老鳥,較不會出現誤會。如果制度真的不合理,投訴當然有道理,但若

 

     是因為不了解狀況,動不動就投訴,其他公司知道後,對個人口碑也不會加分。